第85条

本章程依据《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》制定。

第86条

若无特殊说明,本章程所指"不定期"最长不超过1个月。

第87条

若无特殊说明,本章程所指"长期"均为3个月。

第88条

若无特殊说明,本章程所指"全体大会通过"指的是全体正式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。

第89条

社团对内窗口主要为企业微信公告、全员群及活动通知群的公告。

第90条

社团对外窗口主要为微信公众号、招新群的公告、海报及传单等。

第91条

本章程由社团创始团队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