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条
章程修改工作由创始团队或主席团发起,由执行主席担任负责人组织修改,创始团队进行监督和校审,通过后进行公示存档。
第八十一条
每一届执行主席可在任期结束前修订章程,将社团管理的经验编写入社团章程。
第八十二条
章程修改的流程: (一)主席团经过集体商议后,公告开展章程修订工作; (二)行政部负责收集整理全体社员的建议,汇总提交给主席团; (三)主席团审阅成员意见,确定修订范围,并牵头修订; (四)修订后的章程上报创始团队审批; (五)行政部负责筹办社团全体大会,并在全体大会上投票通过; (六)宣传部负责将新的章程同步到社团的对内对外窗口,完成章程公告。
第八十三条
社团章程应公示在企业微信全员群、招新入口、微信公众号推送当中。